闪点:又称闪燃点,即在一个稳定的特定空气环境中,可燃性液体或固体表面产生的蒸汽在试验火焰作用下初次发生闪光时的温度,也就是可燃液体或固体放出足量的蒸汽并在所用容器内的液体或固体表面处与空气组成可燃混合物的最低温度。
试验导则:农药理化性质测定试验导则第11部分 闪点(NYT_1860.11-2016)
试验方法:
一、泰格闭口杯法:闪点低于93℃,而且25℃时黏度低于9.5×10-6m2/s,可使用泰格闭口杯法测定。
二、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闪点大于40℃的液体,包括可燃液体、带悬浮颗粒的液体及试验条件下表面趋于成膜的液体,可使用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测定。
三、阿贝尔闭口杯法:闪点在-30℃~70℃范围内的液体或混合物(液体、黏性物质或固体),可使用阿贝尔闭口杯法。
四、泰格开口杯法:闪点在-18℃~165℃之间,可使用泰格开口杯法。
五、克利夫兰开口杯法:闪点在79℃~400℃之间,可使用克利夫兰开口杯法。
试验单位安排理化性质试验时,会根据被试物的性质和闪点范围,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测试。
案例1、45℃沸腾前未测得闪点,与配方不一致。需与试验单位沟通是否存在假沸腾情况,检查产品配方是否存在低沸点组分。
案例2、闪点65℃与配方不一致。需检查配方中是否存在低闪点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