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在染毒后24h(特别在染毒后30min内和第一个4h)以及14h的观察期内,每天定时观察并详细记录每只动物的中毒反映。
2、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每天观察一次,连续14d,记录中毒发生、发展过程,死亡情况。观察期限也不是固定的,根据毒性反应、反应出现和消失时间可做出调整。如果动物中毒反应、死亡时间延迟(染毒后4d后才显示),观察期限应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1d。
3、急性吸入毒性试验:吸入染毒结束后,实验动物每天至少观察1次,连续14d。但观察期也不是固定不变,可依据毒性反应和体征的发生时间,以及恢复期的长短进行调整。如果染毒后动物出现中毒反应、死亡时间延迟,观察期限应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1d。
4、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于清理受试物后的1h、24h、48h和72h,观察涂抹部位皮肤反应,72h仍未见刺激反应或刺激反应完全恢复,即可停止观察。在皮肤反应未恢复之前,应每天继续观察,观察时间的确定应足以能观察到可逆或不可逆刺激作用的全过程,一般不超过14d。
5、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在滴入(放入)受试物后1h、24h、48h、72h以及第4天和第7天对动物眼睛进行检查。如果72h未出现刺激反应或刺激反应完全恢复,即可终止观察。如果发现累及角膜或有其他眼刺激作用,7d内不恢复者,为确定该损害的可逆性或不可逆性,应延长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21d,并提供第7天、第14天、第21天的观察报告。
6、皮肤变态反应(致敏)试验:
局部封闭涂皮试验:
该方法分为诱导接触和激发接触;诱导接触阶段:将受试物涂在动物去毛区皮肤上封闭固定6h,第7天和第14天以相同方法重复一次。激发接触阶段:末次诱导后14d,将受试物涂在豚鼠背部右侧上固定6h。激发接触后24h和48h观察右侧皮肤反应,进行评分分级。如激发接触所得结果可疑,应于激发接触后1周,给予第二次激发,后续再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