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药要求提交鸟类毒性试验资料、蜜蜂毒性试验资料、家蚕毒性试验资料、鱼类毒性试验资料、大型溞毒性试验资料和微生物增殖试验资料,制剂要求提交前5项。对于第6项微生物增殖试验资料,若上述生态毒性试验的最大危害剂量均未出现50%及以上的死亡或不可逆病症,可减免该项试验资料。
对于微生物农药与化学农药混配的产品,参照化学农药的资料要求和试验准则开展环境影响试验(新菌株除外)。
当有足够的数据证明微生物农药的致死作用是由窒息等物理原因而非化学或生物原因造成死亡的,无需开展高级阶段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