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母药登记分为新农药原药(母药)、相同原药(母药)、非相同原药(母药)。
新农药原药(母药):新农药登记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中国批准登记的农药,其中包括新农药原药(母药)与新农药制剂。6年保护期之后,企业可开展非相同原药(母药)登记,或自主开展登记试验来开展相同原药(母药)登记。
非相同原药(母药)与相同原药(母药):相同原药(母药)根据2569登记类型比对,与非相同原药(母药)相比登记资料少,周期短,需要授权。
原药与母药登记的选择:化学农药,一般不批准新农药母药登记,但因物质特性、技术或安全等原因不能申请原药登记的除外;对不是新农药的化学农药,申请人没有取得原药登记的,不批准该农药母药登记;申请人取得原药登记再申请母药登记的,原则上从严审批,提交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微生物农药和植物源农药,批准母药登记。人工合成的生物化学农药按化学农药对待,发酵或提取的生物化学农药,可批准母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