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成分含量一般由标明含量和允许波动范围组成;微生物农药制剂规定最低含量;植物源农药制剂允许偏差±25%,但对于植物源原药制成的制剂,含量波动范围按化学农药规定执行。
液体制剂要同时规定质量分数和质量浓度。
以有效量表示含量的产品(如电热蚊香片,含量以mg/片表示),气含量允许波动范围,先折算成质量分数。
异构体的要求:一般应规定异构体比例,与所用原药相一致。
以质量分数为申报含量时,质量浓度位数可以不符合位数要求,反之一样。
注意混配制剂各有效成分质量浓度与质量分数比值一致性;理论密度与实测密度、各实测密度之间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