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相同有效成分和剂型的单制剂产品,含量梯度不超过3个;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混配制剂,配比不超过3个,相同配比的总含量梯度不超过3个;同时对于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混配的制剂配比设定做出规定:要求新增登记产品与已登记产品相比,有效成分含量比值之差<1的不予备案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