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及“四新”产品:新农药、新混配、新使用方法、新使用范围,需要提交2年多地药效试验。具体需要安排几地可参考2569号附件2中2.3田间小区药效试验资料。生物化学农药、植物源农药和微生物农药在保证试验数量的基础上可在1年内完成。
2、报告的时效性。对试验开展时间超过5年的(时效计算按试验报告完成日期算起),原则上应补充1年田间药效试验报告,或提供靶标抗药性发生发展的相关数据资料,说明使用剂量和技术的变化情况。
3、试验的重复性。不同年份、不同区域试验的设计原则上应统一;同一区域试验应在同一试验单位完成,特殊情况在申请资料中书面说明。
4、不同防治对象对小区面积有不同的要求(参考相应准则)。没有试验准则的,可参照相关作物和病虫害发生特点设定,小区大小的原则是在留足保护行后,至少要保证足够的调查取样量。
5、施药时期:作物:注明作物品种、栽培方式和生育期,如小麦分蘖期、拔节期、抽穗期等,不宜太笼统。选择在合适的生育期进行试验,特别是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靶标:详细说明靶标生育期、发生情况,如仅具有预防作用的药剂应在发病前施药。
6、施药方法的一致性:各地施药方法须一致,特殊施药技术:灌根、喷淋、甩施、撒施等,应详细描述施药细节,包括部位、用药液量等。例如:药效几地报告有的推荐于花生播种前撒施于种植穴内,有的推荐于花生播种前均匀撒施,整地后播种等施药方法不一致的情况。
7、施药方法要与药剂特性一致:例如,毒死蜱颗粒剂防治蔗螟,蔗螟为甘蔗地上部害虫,该产品为颗粒剂土壤撒施,毒死蜱不具备内吸性,药剂特性与施药方法不匹配。玉米螟性诱剂挥散芯:1地试验放置诱芯时期为玉米螟卵孵化高峰期至2龄幼虫期,与其他3地于成虫羽化前放置诱芯时期不一致。性诱剂主要是对成虫诱捕,高峰期至2龄幼虫期与药剂特性不相符。
8、调查内容要科学全面:应满足准则要求,如水果保鲜类产品的品质检测仅测定了可溶性固形物,准则要求品质测定包括水分、可溶性固形物、可滴定酸、可溶性糖、维生素C等。没有准则的,要根据靶标和药剂特性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