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组分分析
1. 通过合成路线推断存在必须要鉴定的杂质但未进行分析
2. 申报含量与全组分分析试验结果不相符
3. 缺少杂质分析方法确认
4. 分析鉴定出的组分总含量未达到98%以上
5. 缺少杂质形成原因分析或不合理
常温储存稳定性
6. 常储样品包装材质与标准、理化性质资料等中描述的材质不一致
7. 常储报告未描述包装材质
8. 储存温度、时间不符合要求
9. 报告时间跨度与标准中质量保证期不一致
产品质量检测
10. 质量检测报告与方法验证报告是否在认定的试验单位完成
11. 质量检测项目和结果是否符合产品质量规格要求
12. 试验单位采用试验方法的原理是否与委托方提供的原理相同
13. 试验条件是否与委托方提供的试验条件尽可能一致
14. 是否对试验条件的偏离和变更进行说明以及对检测结果的影响作出评价
15. 采用色谱法或质谱法的,应提供标样和样品的典型谱图,谱图的趋势(如色谱峰的个数、峰之间的比例,质谱峰的质荷比等主要信息)应与产品质量标准中的谱图基本一致
16. 试验报告中应给出测定过程的称样量、峰面积、平行测定结果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