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按照所用原药(母药)中相关杂质限量折算
2、 因制剂加工导致相关杂质含量增加的,可适当放宽限量范围,但必须提供支持性数据
3、 对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规定限量的,可从其规定,也可优于其规定
4、 实测结果未检出,原则上也要规定限量,但对于含量低含量(≤1%)制剂可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