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韭菜用农药登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日期: 2022-06-22
浏览次数: 111

韭菜为百合科葱属多年生草本宿根植物[1],它不仅有较高的营养价值,还具有补肾、健胃、提神等功效[2],备受消费者喜爱。然而,近年来韭菜病虫害、农药残留问题频发,严重威胁了韭菜产业的发展。为了综合防控韭菜病虫害、规范农药使用,需掌握农药登记情况。

1 我国韭菜农药登记现状

1.1 产品数量 据《中国农药信息网》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国现有登记农药约4.4万个,可用于韭菜上登记且在有效期内的农药产品258个,其中单剂225个,混剂33个,分别占韭菜登记农药产品的87.2%和12.8%,共涉及有效成分25个。其中生物农药相关的有效成分仅有4种,占总数的16%。

1.2 农药品种结构 从农药类别上看,韭菜登记农药主要有三类,其中杀菌剂16个、杀虫剂232个、除草剂10个,分别占韭菜登记农药总数的6.2%、89.9%、3.9%。

目前,我国韭菜农药登记的杀菌剂以防治灰霉病为主且均为单剂,混剂严重缺乏(表1)。从有效成分上看,韭菜中杀菌剂也仅有腐霉利和嘧霉胺2种有效成分。

在杀虫剂中,单剂有200个、混剂有32个,分别占杀虫剂总数的86.1%、13.9%。从有效成分来看共涉及22种,其中吡虫啉登记数量最多(81个),其次是噻虫胺(32个)、高效氯氰菊酯(28个)等。从防治对象看,主要针对韭蛆的有效成分占杀虫剂总数的86.4%,针对蓟马、蚜虫、蛴螬等其他害虫的有效成分占杀虫剂总数的22.7%。

在除草剂中,共登记10个农药产品,全部为单剂,其有效成分均为二甲戊灵,主要防治部分阔叶杂草和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表1 我国韭菜上农药登记类型

我国韭菜用农药登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注:*表示为生物农药;括号内数字代表含此有效成分的农药产品数。


1.3 农药剂型 根据《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 GB/T19378—2017)的数据统计,目前我国制定了134 种农药剂型名称和代码[5],韭菜上现有登记农药涉及的剂型共10种(图1),包括乳油(63)、可湿性粉剂(55)、颗粒剂(48)、悬浮剂(44)、微乳剂(21)、水分散粒剂(16)、烟剂(5)、水剂(4)、气体制剂(1)和水乳剂(1),其中水剂、水分散粒剂、悬浮剂、微乳剂、水乳剂均为环保剂型[6],分别占登记剂型总数的1.6%、6.2%、17.1%、8.1%和0.4%。

我国韭菜用农药登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图1 韭菜用农药剂型登记情况

1.4 毒性 农药的毒性是指农药对生物体毒害的性能和程度[7]。我国农药的毒性可分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毒5级[8]。其中在韭菜上登记的微毒产品16个、低毒产品226个,中等毒性16个,分别占登记农药总数的6.2%、87.6%和6.2%。


2 韭菜上登记农药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1 农药同质化严重、品种结构不均衡,农药登记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优化 韭菜农药登记产品中,无论是产品数量还是有效成分,杀虫剂都高于杀菌剂和除草剂产品总数数倍,农药品种结构严重失衡;另外,杀菌剂、除草剂产品分别有16种和10种,而两者有效成分仅有2种和1种(表1),农药有效成分单一、同质化严重,严重影响农药的轮换使用,加剧了防治对象的抗药性[9],造成韭菜农药残留超标,甚至类似病害中无登记农药可用的严重后果。例如,韭菜中腐霉利的大频率、过度使用就导致其在韭菜中的残留超标[10]。建议针对这类农药残留风险较高的同质化农药继续完善基础数据,开展农药登记再评价,加快杀菌剂登记步伐,鼓励增加各类农药混剂的登记,真正实现生产上农药选择的多样性,增强和提高防治韭菜病虫害的效果和效率,严格控制同质化农药登记数量。

2.2 登记环保农药剂型滞后,建议积极推进农药剂型优化 (图1)可知,乳油、可湿性粉剂、颗粒剂等在韭菜登记的农药剂型中占64.3%,表明传统剂型仍处于主导地位。其中,乳油中的二甲苯类芳香烃类溶剂,会严重污染环境,威胁人体健康;可湿性粉剂使用过程种会造成粉尘污染,污染环境和危害施药者健康,其持效期较短也间接增加了施药量和频率,进而加剧农药残留问题[6,11-12]。目前,韭菜上水剂、微乳剂、水乳剂、悬浮剂等水基型制剂以及新型固体制剂的水分散粒剂等新剂型仅占33.3%,亟需登记无芳烃、无粉尘、对环境友好、对施药者安全的新剂型。建议积极完善鼓励环保型农药制剂登记政策,积极鼓励农药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推进农药企业生产工艺优化,逐步淘汰传统剂型的农药产品。

2.3 登记的生物农药占比少,建议加强生物农药研发、完善相关登记制度 生物农药是一类由天然产物提取的物质,是动植物体内所具有或合成的分泌物,包括植物源农药和动物活性物质,具有自然降解快、对病虫害选择性强、对人畜毒性低等特点[13]。目前,已有10个生物农药产品在韭菜上初步登记,占现有农药登记的3.9%,生物农药产品严重缺乏。何泽军等[14]指出,生物农药在覆盖靶标病虫范围、速效性、存储等方面存在明显劣势,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户对生物农药的选择。因此,在我国生物农药发展尚不成熟的过渡期,治理病虫害还需走生物和化学农药相结合的道路[13]。建议政府在资源配置上,针对生物农药中货架期短、稳定性差等瓶颈问题,进一步完善生物农药补贴政策,细化科研经费分配,鼓励和引导农药企业、科研单位利用好现有的国家政策,不断加强生物农药的研发和登记,助力韭菜产业健康发展。


3 总结

当前,我国韭菜用登记农药产品同质化、杀菌剂有效成分单一、环保剂型及生物农药不足等问题依然严峻。建议进一步加强生物农药研发、积极推进农药剂型优化,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完善相关登记制度,为韭菜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温雅君,肖志勇,马啸,等. 韭菜中农药残留状况调查与分析 [J]. 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20,11 (13): 5.

[2] 高翮. 韭菜农药残留防控技术研究 [J]. 农业科技与信息,2018 (19): 3.

[3] 李友顺,白小宁,袁善奎,等. 2020年及近年我国农药登记情况和特点分析 [J]. 今日农药,2021 (2): 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中国农药信息网[DB/OL].[2020-03-31].http: / /www.chinapesticide.org.cn/.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 GB/T 19378—2017[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2017.

[6] 冯建国,吴学民. 国内农药剂型加工行业的现状及展望 [J]. 农药科学与管理,2016 (1): 6.

[7] 徐登高,冯春刚.农药毒性分级及建议 [J]. 植物医生,2015,28 (3): 35-37.

[8] 帕孜来提·亚合. 农药毒性分级管理分析 [J]. 农业与技术,2016,36 (6): 17.

[9] 张嘉坤,钱训,郑振山,等.韭菜农药残留问题分析 [J]. 现代农村科技,2020,12: 96.

[10] 温雅君,肖志勇,马啸,等.韭菜中农药残留状况调查与分析 [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20,11(13):4232.

[11] 庄乾营,张思聪,翟一凡,等. 不同农药种类及剂型防治韭菜迟眼蕈蚊效果比较 [J]. 中国植保导刊,2015 (3): 3.

[12] 韩菲菲. 农药剂型发展概况 [J]. 南方农业,2021,15 (02): 233-235.

[13] 刘潇. 生物化学农药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J]. 化学工业,2021,39 (1): 6.

[14] 何泽军,张锐,温暖,等. 规模户与小农户差异视角的粮食生产生物农药采用研究——基于河南省688个粮农转换成本的分析[J].中国农业资源与规划,2021,1-9



News / 相关动态: More
2026 - 04 - 01
点击次数: 0
稻瘟病又名稻热病,按危害时期和部位不同,可分为苗瘟、叶瘟、穗颈瘟、枝梗瘟、粒瘟等。苗瘟:基部灰黑,上部变褐,卷缩而死,湿度较大时病部产生大量灰黑色霉层,叶瘟在整个生育期都能发生。分蘖至拔节期为害较重。节瘟:稻节上产生褐色小点,后渐绕节扩展,使病部变黑,易折断。发生早的形成枯白穗。仅在一侧发生的造成茎秆弯曲。穗颈瘟:初形成褐色小点,放展后使穗颈部变褐,也造成枯白穗。发病晚的造成秕谷。枝梗或穗轴受害造成小穗不实。谷粒瘟:产生褐色椭圆形或不规则斑,可使稻谷变黑。有的颖壳无症状,护颖受害变褐,使种子带菌。
2026 - 03 - 25
点击次数: 1
1、涉及“四新”产品:新农药、新混配、新使用方法、新使用范围,需要提交2年多地药效试验。具体需要安排几地可参考2569号附件2中2.3田间小区药效试验资料。生物化学农药、植物源农药和微生物农药在保证试验数量的基础上可在1年内完成。2、报告的时效性。对试验开展时间超过5年的(时效计算按试验报告完成日期算起),原则上应补充1年田间药效试验报告,或提供靶标抗药性发生发展的相关数据资料,说明使用剂量和技术的变化情况。3、试验的重复性。不同年份、不同区域试验的设计原则上应统一;同一区域试验应在同一试验单位完成,特殊情况在申请资料中书面说明。4、不同防治对象对小区面积有不同的要求(参考相应准则)。没有试验准则的,可参照相关作物和病虫害发生特点设定,小区大小的原则是在留足保护行后,至少要保证足够的调查取样量。5、施药时期:作物:注明作物品种、栽培方式和生育期,如小麦分蘖期、拔节期、抽穗期等,不宜太笼统。...
2026 - 03 - 18
点击次数: 0
——对登记试验,登记试验报告的要求及审查原则,与境内使用农药登记相同,有效成分含量、配比可不符合境内使用的登记政策。——已取得新农药仅限出口登记后,同一企业可以申请不同含量的原药仅限出口登记,但应按新农药提供资料。——申请仅限出口非新农药登记的,生产许可证还应包括相应生产范围——不再同意长效防蚊帐产品境内登记——新农药取得境内登记或仅限出口登记前,部政务服务大厅已经受理的仅限出口新农药产品登记申请,应继续按照仅限出口新农药产品批准登记;新农药取得境内内登记或仅限出口登记后,不再受理其他企业含该有效成分农药的仅限出口登记;已受理的,不再批准仅限出口登记——仅限出口新农药毒理学查询资料(《农药登记信息》2022年第21期):为规范申请仅限出口新农药登记的毒理学查询资料,可提交JMPR、EFSA、USEPA等官方网站公布的查询资料;无法提供上述官方查询资料的,应提交毒理学试验报告
2026 - 03 - 11
点击次数: 0
1、登记作物可否为蔷薇科或百合科:目前农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无明确规定登记作物可否为大类,比如蔷薇科或百合科,但部所建议还是以单一品种为主要登记,如登记作物为月季、玫瑰等。如登记作物可以为蔷薇科或百合,花卉品种可选2~3种以上有代表性的花卉品种进行药效试验。2、花卉药效试验点数要求:花卉种类在小宗作物名录里的,按小宗作物登记资料要求,田间药效试验点数不少于3点;不在小宗作物名录里的,按2569农药制剂登记资料要求释义与明细表规定选择试验点数。
联系我们
  • 电子邮件:bjsf@sfagri.top
  • 电话:010 86465098
分享
Copyright ©2018 - 2022 北京四方基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2号12号楼203
电话:010 86465098
传真:+86 0755-2788 8009
邮编:100026